延大教发〔2020〕30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0〕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范围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课题立项工作采取招标立项和自由申报立项相结合的方式。
课题申报类别:
1. 招标课题;
2. 普通课题;
3. 专题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课题)、“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课程思政”专项课题)、“四新”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四新”建设专项课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
(二)申报范围
1. 招标课题、普通课题,选题范围参照《2020年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题目自拟。
2. 思政专项课题,可参照《2020年课题立项指南》中“第十七部分”申报专项课题,题目自拟。
3. “课程思政”专项课题,可参照《2020年课题立项指南》中“第十七部分”申报专项课题,题目自拟。
4. “四新”建设专项课题,可参照《《2020年课题立项指南》中“第十三至十六部分” 申报专项课题,题目自拟。
5.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为吉林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企业支持高校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专项课题,题目按《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附件5)拟定。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主持人只允许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2.申报招标课题主持人须为副高级职称或以上。
3. 凡有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在研课题的教师,本次不予立项;与以往结项课题同类项目,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本次不予立项。
三、评审及推荐
1. 学院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排序报送教务处。
2.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校级课题,并从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省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四、材料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具体如下:
1. 招标课题、普通课题、专项课题(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2)、《盲审表》(附件3),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暂时无需签字盖章。
2.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按《企业项目申报指南》(附件5)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准备相关材料。申报书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暂时无需签字盖章。
3. 学院组织初审并排序,填写《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需签字盖章,同时提交PDF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五、立项计划及经费支持
(一)立项计划
1. 本年度,学校共计划立项课题40项左右(不包括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一流学科建设相关课题。
2.学校将从立项的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省级课题25项,其中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11项、思政专项课题1项、“课程思政”专项课题2项、“四新”建设专项课题3项。
3. 学校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推荐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不占用学校申报名额。
(二)经费支持
1. 学校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具体如下:
招标课题:4000元/项;校级一般课题:3000元/项;
省级重点课题:6000元/项;省级一般课题:5000元/项。
2.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思政专项课题、“课程思政”专项课题和“四新”专项课题参照省级一般课题进行管,将给予同等级别的经费支持。
3.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享受校级课题待遇,经费由合作企业资助。
六、相关事宜
1. 教研课题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务处将按照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2. 学校将于11月份组织2018年立项的省级、校级课题结项验收工作和2019年立项的省校级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请各级课题主持人务必按时结题。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3. 省厅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2017年立项省级基础教研课题的结题工作,请各课题主持人务必按时结题。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材料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6月15日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273-2314
附件 :1.2020年课题立项指南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立项申请书盲审表
4.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5.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6.2020年省级教研课题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