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评价和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28日 11:35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延边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修订)》延大校发〔2023〕104号文件要求,充分重视教材选用工作,现开展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评价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教材评价工作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教材选用使用的监测评价机制,省教育厅已正式将高等学校教材工作纳入“吉林省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监管。自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起,所有教材选用、使用及评价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管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教材评价工作须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统一性、可行性、实用性原则。

(二)评价对象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正在使用的所有教材。

2.教材评价的对象为学校本专科生教学中所使用的全部教材(含境外教材、自编教材(讲义)、实习实验指导书等)等

(三)评价体系

1.教师评价:由开课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对本学期所使用的所有教材进行评价,填写《教师教材使用满意度评价表》(附件1),本学期使用教材的教师应100%参加教材评价。

2.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学生对本学期所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价,填写《学生教材使用满意度评价表》(附件2),本学期使用教材的学生应100%参加教材评价。

(四)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务必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汇总完成的《教师教材使用满意度评价表》以及《学生教材使用满意度评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jck@ybu.edu.cn)。

(五)后续工作流程

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提交的教材使用满意度评价数据进行统一汇总,并依照规定程序将信息导入吉林省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管理平台。

二、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

2024-2025(2)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教材选用工作,确保教材按时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及要求

1.凡选必审。所有开课课程所选用的教材(讲义)必须经过学院初审,学院党委负主要责任。

2.质量第一。开设“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教材无需填写《延边大学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

其他课程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与时俱进。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能够体现学科领域新思想、新理念、新成果的教材。

5.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6.导向正确。选用教材应思想观点正确,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7.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版本。若由于教学改革需要,须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分别在不同的班级试点,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并严格控制;课程试点结束后,应写出教材试用情况书面总结报教务处。

8.跨学院的非公共基础课程所用教材,经开课学院与任课教师共同商定后,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提交征订计划。

9.加强境外教材选用管理,境外教材是指学校用于教学的境外原版图书、经授权在境内影印或翻译出版的图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学院党委要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审查,填写《延边大学境外版教材选用审批表》,审批后方可使用。    

10.学院教材征订计划报送教材工作办公室后不能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由学院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重新提交教材计划。

二、教材选用及审核流程

学院党委对学院教材工作负总责。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开展教材工作。教材选用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核:

1.专业推荐

1)授课教师填报。各专业或教研室列出开设课程备选教材,教师在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广泛调查、评价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经集中讨论审核后,填写《延边大学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提交至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如未更换教材、教材未改版,已提交过审批表的无需再次提交)。

2)选用指定教材,教师按照教学计划的课程信息选用对应课程教材,填写《2024-2025-2学期教材征订计划》后报送学院。

3)严格全校自编讲义(包括PPT)审核。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自编讲义审核。学院须聘请至少2位专家对自编讲义进行审稿,并填写《自编讲义专家审稿意见表》,审稿通过后填写到《2024-2025-2学期教材征订计划》中。学院未审核,专家未审稿的自编讲义(包括PPT)一律不得在课堂上使用。

4)若课程属于“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授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5)若课程选用境外教材,授课教师需填写《2024-2025-2学期境外教材选用表》和《延边大学境外教材选用审批表》上报学院。

2.学院审议

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对备选教材的意识形态及学术水平等全面进行审核,形成《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审议会议报告单》。通过审核的教材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党政联席会审议报告单》将《2024-2025-2学期教材征订计划》和《2024-2025-2学期境外教材选用表》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教材工作办公室。

3.学校审核

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教材工作办公室对学院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复核,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教材工作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提请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教材工作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征订。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要建立教材选用审核流程管理档案,教材审核流程要明确选用教材从提出到最终审核通过全过程各环节责任人和专家组成员,要将各级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员的审核意见及签字归入教材管理档案中,完整显示教材选用审核管理过程。教材管理档案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保存,做到“一教材一档案”

2.学院可先开展教材评价工作,将教材评价结果和教材征订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教材使用质量。

3.此次教材评价和征订工作是学校教材常态化检查的一部分,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选用教材的全面质量管理,加强对教材选用使用和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教材工作出现问题及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延边大学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如未更换教材、教材未改版,已提交过审批表的无需再次提交)

2.《延边大学境外教材选用审批表》(均需提交)

3.《2024-2025(2)学期教材征订计划》

4.《2024-2025(2)学期境外教材选用计划》

5.《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审议会议报告单》

6.《党政联席会审议报告单》

7.《自编讲义专家审稿意见表》

所有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24年12月15日送至求真楼220室,电子版发送至jck@ybu.edu.cn邮箱。

联系电话:0433-2732075  

附件:1.教师教材使用满意度评价表

2.学生教材使用满意度评价表

3.教材征订相关表格(1-7)

4.2025年春季教材目录(1-3)

5.已出版马工程教材目录(最新)

6.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管理办法

7.关于印发《延边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修订)》等3个文件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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