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科司字﹝2019﹞52号),组织开展国家民委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范围
1.优先考虑以少数民族大学生培养质量提升,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协同育人,一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民族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课程思政等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申报项目。
2.鼓励教师申报围绕综合性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教学方法改革与学生学业评价等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相关项目。
立项范围,可参考附件1。
二、推荐数量及级别
(一)推荐数量:
1.普通类:学校从申报项目中遴选10项推荐国家民委。其中青年教师项目不少于2项(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有3年及以上教学一线工作经历)。
2.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类:学校择优推荐5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项目。
(二)推荐级别
根据国家民委相关要求,学校将根据项目的选题价值和预期成果,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推荐。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为1~2年,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
三、申报条件
国家民委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3.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相应研究基础。
四、经费支持
按国家民委要求,学校将根据项目级别支持研究经费2万元左右/项。
五、材料报送
1.部门组织初审,并排序报送《2019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3)1份,同时报送各项目的《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
2.请各部门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6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联系人:唐教师; 联系电话:2732314
附件:1. 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19年度国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