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设期满校级优秀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09日 16:52  点击:[]

延大教发〔2019〕14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优质课程建设质量,现对建设期满的校级优秀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开展复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1.2015年确定、且至今仍为校级优秀课、校级精品课的课程。

2.申请“延期一年复查”的2014年校级优秀课程、校级精品课程。

3.“限期整改一年”的2014校级优秀课程、校级精品课程。

复查课程名单,请见附件5。

二、复查程序

1.复查课程要根据《校级优秀(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涵及等级标准》,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填写《延边大学优秀课程复查审批表》(附件3)或《延边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复查审批表》(附件4)。

2.复查课程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部门课程进行审核。

3.学校将联合校级教学督导组在2019年,分两学期对今年参加复查的所有课程进行听课、看课检查。听课成绩将作为复查课程验收通过与否的重要依据。(听课时间、范围请见教务信息-《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督导组听课工作的通知》)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复查材料进行验收。经检查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限期整改一年。2018年申请“延期一年复查”及“限期整改一年”的课程,如在本年度复查中仍未通过,将取消校级优秀课程或校级精品课程的称号。

三、材料要求

1.校级优秀课程负责人填写《延边大学优秀课程复查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填写《延边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复查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

3.课程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

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221室)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273-2314;

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附件:1.延边大学优秀课程评审及管理办法

2.延边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实施办法

3.延边大学校级优秀课程复查审批表

4.延边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复查审批表

5.2019年校级优秀课、校级精品课复查名单

6.延边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体系


      教 务 处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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