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2026〕10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遴选“教师人工应用案例”(以下简称“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类型及内容
本次设用AI、创AI、护AI三类案例(征集指南见附件1-3),聚焦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问题解决与应用实效为导向,报送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的应用案例。
(二)质量及技术要求
1.案例要注重导向性和适用性。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要注重法治道德、安全隐私、文明诚信等人工智能伦理和责任落实,坚决反对抄袭、造假、违反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营造文明健康数字环境。
2.平台工具选用必须基于国内的人工智能平台工具。要根据问题解决需要选择适切的工具和功能,体现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效率提升、质量优化、个性化育人等方面的价值作用,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高质量案例。
3.技术要求。视频均为MP4高清格式,画面比例为16:9,拍摄分辨率1920×1080,帧率25帧/秒,码率不低于8Mbps,视频格式为MP4,音频AAC码,128Kbps,收音清晰,无杂音干扰。案例信息表填写后分别以PDF、Word文档格式上传(PDF版需盖章),其他材料按具体案例要求上传。
(三)提交规范
1.案例提交规范。案例制作要求及模板见相应案例类别附件中的附1、2、3。
2.注意学生的隐私保护。用AI、创AI类案例中不出现学生正面画面;护AI类案例中,出镜需征求当事人同意。严格遵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如在案例中出现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图片、视频、音频、动画等,须标记“AI生成”。
二、资格审定
案例申报时,作者应对案例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案例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案例,取消参加资格;参与活动教师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参与方式及报送时间
此次案例征集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活动全流程依托线上平台(https://jiaoshi.eduyun.cn)征集。
2026年5月11日至6月7日,教师自主申报;
2026年6月8日至6月30日,省级评审。
咨询电话:2732314(曲老师)
四、附件
1.用AI案例征集指南
2.创AI案例征集指南
3.护AI案例征集指南
教务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