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广大教师投身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吉林省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的若干规定》和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2.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
3.鼓励学院整合现有教学成果或跨学院联合申报。
二、申报类别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2.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果在教学改革方案的设计、论证和形成中有相应的理论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截止日期至2025年11月),实践过程应具有持续性。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具有较大的示范性。成果应用范围大,受益面广,取得较高认同度,对全国或本省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4.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经获得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5.在同等水平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的成果可优先推荐;经过省级及以上教改立项且成果显著的可优先推荐。
6.同一教师不得同时兼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四、评选程序
1.学院、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材料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后报送至教务处,无需排序。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3.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申报材料
(一)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1.《延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延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延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简况表》
4.延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报告
5.佐证材料(包含目录):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等(根据目录顺序生成一个PDF文件)
6.延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
(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1.《延边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延边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附录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
2.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申报电子材料Word版(可编辑版本)和Pdf版发送至:jyk@ybu.edu.cn;纸质版材料(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一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求真楼221室)。
3.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聘请学科领域专家组织相关培训或专项指导工作坊,全力冲击下一届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2732314
附件:
1.延边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2.延边大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