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3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07月24日 16:42  点击:[]

延大教发〔2023〕45号


相关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延大校发[2019]58号)要求,结合各学院人才培养实际,现开展各学院2023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结合大类培养实际,修订2023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核备案。

2.2023级《实施细则》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开发布,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把关内容。

二、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7月28日下班前,将《实施细则》word版、PDF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发至指定邮箱。

邮箱:chenyupei@yb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732314


附件:各学院《2022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23年7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评选2023年延边大学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吉林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