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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延大校发[2019]58号)要求,结合各学院人才培养实际,现开展各学院2022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
一、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结合大类培养实际,修订2022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提交至教务处通识教育科审核备案。
2.2022级《实施细则》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开发布,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把关内容。
二、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13日下班前,将《实施细则》word版、PDF版(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发至指定邮箱。
邮箱:tangwan@ybu.edu.cn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2734022
附件:各学院《2021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教 务 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