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教发〔2020〕54号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和《延边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延大校发〔2020〕1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准备与申请工作,现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省属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师范类专业建设及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1年师范类专业认证申报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学校按照“全面启动、分步实施、分级分类”开展师范专业认证的工作思路,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深入推进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申报与自评自建工作,重点选拔建设成果丰硕的专业优先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深化师范类专业内涵建设和教师教育改革,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对象及类别
(一)申报对象及遴选原则
1.申报对象:全校各师范类专业(已参加认证的专业除外)。
2.遴选原则:学校将对照《省属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遴选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和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认证标准,以及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要求,遴选基础扎实、办学条件成熟、培养质量过硬、教师觉悟高的本科专业参加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专业认证。
3.学校拟推荐2-3个专业参加2021年师范类专业认证。
(二)申报类别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
三、工作流程
1.专业自评、自愿申报。各专业要全面梳理本专业办学基本情况。对照《省属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遴选评审指标体系》中“专业基本情况”评价指标项,逐条自证达成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撰写《自评报告》(包含补充自评材料要求)、《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分析报告》等,对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进行全面客观评判,提出认证申请,并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建设任务书。
2.学院初审、学校遴选。学院领导班子和教授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初审,综合评估专业办学情况及专业认证开展情况,优先申报基础扎实、办学条件成熟、人才培养质量过硬的专业,填报《申报专业汇总表》(附件2)。
学校统筹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计划,对各学院申报的专业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申报,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报省教育厅。
3.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学校对2022年、2023年预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各专业提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正式列入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计划。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持“学校统筹、学院主导、专业主体、全员参与”的原则,由学院成立师范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程负责和部署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学院组织学习,领会师范专业认证相关文件精神内涵,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申报工作。
2.对照标准、整改提高。准确把握师范类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把握认证标准、明确认证要求,认真学习和理解专业认证指标体系,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改进的方向和举措,保证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取得成效。
3.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学院科学安排认证时间,部署工作任务,工作进程精确到每月每周;任务分解到本专业、具体课程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等,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及质量检查。
五、材料报送
1.2021年预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需按师范类专业申请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专业自评报告
(3)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
(4)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分析报告
(5)建设任务书
2.2022年、2023年预参加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专业,需提交《建设任务书》(附件3)。
3.工作联系
各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学院《申报专业汇总表》及认证专业所需报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求真楼221室),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学研究科 吕老师;电话:2732314。
4.其他
各学院拟申报专业请到教务处教研科领取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的相关材料(求真楼221)。
附件:1.省属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遴选评审指标体系
2.申报2021年师范类专业认证专业汇总表
3.建设任务书
教 务 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