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给予建设经费的通知

2021年09月29日 11:13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动专业内涵和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对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给予建设经费支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支持范围及经费额度

1.支持范围:2020年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支持额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经费30万元/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费20万元,分别在已拨付的省级、校级建设经费基础上进行追加差额补齐。

二、项目经费使用期限

以上建设经费,使用期限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届时学校将对建设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资金不合理、使用率不足70%的建设经费予以收回,并进行二次分配。

三、工作要求

为规范和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请各专业结合一流专业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合理申报,切实保障项目进度和预期成效。

1.相关专业提交《一流专业建设点经费使用申请书》《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2、3),经学院审批后报送教务处。经专家组对项目建设内容、经费预算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保障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论证后划拨经费。

2.申报书报送时间截止到10月8日,电子版发送到jyk@ybu.edu.cn;纸质版学院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求真楼221室)。

工作联系:教学研究科 吕老师 273-2314

附件:1.《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费拨付一览表》

      2.《一流专业建设点经费使用申报书》

      3.《项目经费预算表》

教务处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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