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予以经费资助的通知

2020年03月08日 17: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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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现结合学校一流专业建设规划,对2019年度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予以经费资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与资助标准

1.经费来源: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建设项目经费;学校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2.资助标准:国家级30万元/个;省级20万元/个;校级5万元/个。

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请见附件1。

二、材料填报

1.请相关专业负责人认真填写《延边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附件2)和《延边大学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3),提交学院初审。

2.学院初审汇总后,报送电子版至教务处教研科。

3.教务处审核后,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13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三、经费使用要求

1.使用时限:2020年3月-2020年11月底。截止到2020年10月1日,对于建设经费使用率不到70%的专业,学校将停止拨款。

2.经费使用范围主要有:专业认证、课程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教研室(课程组、教学团队)建设、师资培训、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本科生科研资助、教学成果奖培育及教育教学研究资助、毕业生跟踪调查、各类专业调研及讲座等。

四、经费管理

1.学校将根据专业建设任务书,对专业建设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教务处指定专人管理。

3.对于经费使用效果不佳、专业建设不达标的专业,学校将停止拨款,并收回剩余经费。

五、其他

材料受理部门:教务处教研科

邮箱:jyk@ybu.edu.cn;联系人:唐老师;电话:2732314

附件:1.各级一流本科专业一览表

2.延边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

3.延边大学项目经费预算表

                                                        教 务 处

                                                       2020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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