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教发〔2019〕16号
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加强专业动态管理,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健全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根据学校专业建设实际和吉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吉林省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我校共3个专业参评:旅游管理(120902K)、会计学(120203K)、汉语言文学(050101),具体见附件1。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导向性、建设性、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引导与自主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统筹规划和分类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校内自评与校外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1.全面考察专业建设现状、掌握专业办学实际情况,认清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进一步明确专业定位与发展目标,凝练专业特色,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3.促进专业形成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机制。
四、评价方式与工作安排
(一)评价方式:
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定性判断为辅的方式进行。定量分析注重对现时状态和客观评价,定性判断突出对发展潜力的主观评价。
2.校内自评和校外专家评价相结合。以校内自评自建为主;校外专家“不进校”,通过网络采集汇总、分析数据等方式给参评专业给予客观评价。
(二)工作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组织部门 |
5月13日 |
布置专业综合评价相关工作 |
教务处 |
5月16日 |
向省教育厅推荐每专业2名评价专家 |
学院、学校 |
6月底前 |
制定参评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省教育厅 |
6月底-9月初 |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分解任务,完成相关数据和支撑材料的收集工作 |
学院、专业 |
9月中旬 |
组织参评专业参加省教育厅培训 |
教务处,学院 |
10月下旬前 |
完成数据填报 |
学院、专业 |
组织校内专家对参评专业上传材料进行初审 |
学校 |
根据校内专家修改建议,完善上传材料 |
学院、专业 |
定量数据审核并进行反馈 |
省教育厅 |
根据省教育厅反馈意见,进行核实或更正 |
学院、专业 |
对审核后的数据进行公示 |
省教育厅 |
11月中旬前 |
完成定性指标评价工作 |
省教育厅 |
12月底 |
公布专业综合评价最终结果 |
省教育厅 |
五、评价结果与应用
(一)吉林省教育厅对评价结果的应用
将作为各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招生计划安排、经费奖补、本科教学项目遴选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学校对评价结果的应用
1.将作为学校调整专业结构布局、年度招生计划分配、本科教学相关项目遴选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将作为学校对学院和专业进行经费奖补、资源配置的重要根据。
3.将作为学校指导学院找准专业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认清专业综合评价在吉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参评专业开展相关工作。
2.学院是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确保专业综合评价所涉及的数据、支撑材料、定性分析材料等充分、准确、真实、有效。明确指标体系及内涵,落实任务分工,及时准确填报数据信息,按时完成工作。
3.各专业报表数据不得交叉和重复使用,即相应的人、财、物、成果等均应有明确且唯一的归属。
七、其他事宜
请参评专业所在学院填写《201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家工作组成员推荐表》(附件2)。
要求每专业需推荐2名专家。推荐专家可以是教育部或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专业(类)委员,也可以是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职教师。
请相关学院于5月16日前,将《推荐表》的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南老师;联系电话:2732314;工作QQ群:219737643
附件:
1.2019年度参评本科专业布点情况表
2.201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家工作组成员推荐表
3.吉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
4.201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