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在线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04日 09:05  点击:[]


延大教发[2022]9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本科高校在线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校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省级、校级层面的在线教学督导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构建省、校、院三级线上教学督导体系,引导高校落实落细线上教学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保障教学组织有秩序,教学环节不缺失,质量要求不降低,引导教师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确保疫情期间学生不停学,教师不停教,质量有保障

二、 督导范围与依据

(一)范围:本学期开设的本科线上教学课程。4月份,主要以腾讯会议学习通平台上线的在线课程为督导检查重点。后续工作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安排。

(二)依据。本次线上教学督导工作以《吉林省普通本科院校在线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为依据,同时关注线上教学平台运行情况、教师线上教学创新举措、线上教学课程思政情况等。

三、督导主体与方式

1.省级线上教学督导工作,以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为实施主体,以各高校上线的课程为主要对象,以督导专家线上同步听课为主要方式。督导专家将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登陆“督导平台”,对本领域课程进行在线督导评价。

2.校级线上教学督导工作,以校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组成员为实施主体,以各学院报送的上线课程为主要对象,以同步听课、检查课程资源建设情况等为主要方式。

3.院级线上教学督导工作,以学院为实施主体,自行组织教学督导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报送课程信息

1.课程信息:报送4月份开设的本部门在线课程开课信息表(附件3)。报送课程量应达到本部门开出线上课程的20%以上。

2.课程类型:(1)通识教育必修课。其中,使用“腾讯会议”和“学习通”的全部思政课。2)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教师教育类课、部分专业选修课。要统筹考虑开课专业、授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对象等因素。

3.报送时间:请于329日下午16:00点前,按要求按时报送。

(二)工作保障要求

1.请各学院要认真梳理和核对报送课程信息,确保授课教师、开课时间、开课平台、登陆方式等信息准确无误;保证报送课程在4月份正常进行线上教学。

2.请各学院须认真对待此次省、校在线教学督导工作,高度重视督导专家反馈意见建议,认真进行问题整改。

3.省教育厅将公布省内本科高校督导评价结果。

五、其他

工作联系电话:243-6416

学院线上开设课程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pgzx@ybu.edu.cn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本科高校在线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2.吉林省普通本科院校在线教学质量评价表

      3.学院线上开设课程信息表




  教 务 处

   2022328


上一条:2021-2022-2学期在线教学期间教学督导工作方案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