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发布2008-2009(1)学期的公共课重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和开课学院、直属教研部承担的监考任务。各学院主管考务的老师及时下载考试安排表(打印),通知学生,专业课重修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8年1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05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09年度教师进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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