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教务科工作计划,下发本学期辅修上课时间表,没有按时进行注册、缴纳辅修学费的学生按自动放弃辅修资格处理,取消其辅修资格,不能上课。请各学院(学部)及时通知学生.
附件:2010-2011(3)短学期辅修上课安排
教务处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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