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二OO六届毕业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中等、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播音主持和影视话剧表演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师范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师范类其他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乙等水平)之要求的精神,以及吉林省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精神,现把我校普通话水平测试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普通话口语测试工作,由延边大学师范学院具体落实。
二、测试对象和内容
测试对象:全校二OO六届毕业生。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普通话掌握程度,声、韵、调是否符合普通话要求,词汇、语法是否符合普通话规范。
三、测试方法
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学生抽签后以普通话口语形式进行答题,考试时间为15分钟。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有关文件(吉财[2001]1436号)统一规定,每名学生需交费97元。
五、报名方法、时间
参加测试的每名学生需交小二寸照片2张,以学院、专业为单位进行报名,各学院、专业在收齐照片后统一交至师范学院院办(二楼西侧),并领取报名表、教材。报名日期为4月22--23日。
六、测试时间
5月8日开始进行测试,各学院、专业具体测试时间按报名编排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师范学院办公室 2732403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文件下载
延边大学教务处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