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
根据《2009-2010(2)学期教务处教务科工作计划》,本学期重修课程上课安排如下:
1.各学院(学部)通知学生本学期重修公共课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见附件)。
2.重修专业课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任课教师由本学院(学部)安排,学院(学部)安排后通知学生。
3.本学期开设重修公共课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抓紧时间安排任课教师,并通知任课教师根据重修公共课上课时间表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4.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4月1日可以打印重修学生选课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2009—2010(2)学期重修公共课上课时间表
教务处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