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请各学院(学部)依据本科培养方案和2009年度教学计划,上报2009年度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要以专业为单位,按每个实践环节,逐项列出经费使用预算,并以专业为基础做出合计,学院(学部)做出总计。
预算上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8日17:00时,逾期不予接收。
E-mail:pmq@ybu.edu.cn
延边大学教务处
200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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