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1)期末考试时间通知

2008年12月02日 00:00  点击:[]

各教科办、各教研部:

根据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书,现下发2008---2009学年度第1学期公共必修课期末考试安排时间表,各教研部根据考试时间表在1210日之前把期末卷试卷(A卷,B卷)与标准答案上报校教务处各学院教务管理部门根据2008---2009学年度第1学期考试安排时间表(总表),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表,在128日前把考时间表上报校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2009学年度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时间表

2.考试卷要求样表

延边大学教务处

2008121

注意:此次考试学生应根据考场安排查找自己的考生号,然后根据考试安排进入考场考试,不得自己擅自调考场,如发现有调考场的同学该课程0分。

考试说明

1、各学院教科办【校部区】请及时把2008级、2007级、2006级、2005级、同学的《考试号》下载打印后通知学生本人,并做好考试前动员,确保学生能顺利考试。

1)2008-2009-1学期期末考试考试号【2008级考试号】

2)2008-2009-1学期期末考试考试号【2007级考试号】

3)2008-2009-1学期期末考试考试号【2006级考试号】

4)2008-2009-1学期期末考试考试号【2005级考试号】

2、各学院教科办必需按时间要求将期末卷试卷A卷,B卷)与标准答案命题报告单上报校教务处,专业课教各学院教科办并按着考试卷样式》出期末考试,不得擅自修改考试卷样式,考试结束后将《延边大学学生考试试卷与成绩分析》与试卷,成绩单一并存档。

3、此次考试【校部区】学生查找自己的《考生号》,然后根据考试安排查找自己的考场进行考试,不得自己擅自和他人调考场,如发现有调考场的同学该课程0分。

4、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和各学院承担的监考任务【校部区】将在124日下午1700上传到本公告兰,请校部区各学院负责考务的老师及时查看,不在另行通知。

5、考场开头为2”的是原人文学院教学楼;考场开头为“Z”的是综合教学楼;在原人文学院教学楼监考教师在该教学楼的一楼收发室领取、交接试卷,在综合楼监考教师在该教学楼二楼教务处领取、交接试卷。Tel :273--20742474。监考教师应在开始考试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迟到者后果自负。监考教师应认真检查考生的证件(2005级、2006级、2007级、2008级以准考证为准),没有携带准考证的同学不得参加考试,专业里开的证明无效。考生应严格按着考生号进入考场进行考试,如发现擅自到其他考场考试的同学将取消该课程成绩。


上一条:关于公布2009年度教师进修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09年自编教材出版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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