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
根据《2008-2009(2)学期教务处教务科工作日程》,本学期重修课程上课安排如下:
1 各学院(学部)通知学生本学期重修公共课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见附件)。
2 本学期开设重修公共课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抓紧时间安排任课教师,并通知任课教师根据重修公共课上课时间表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3 重修专业课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任课教师由本学院(学部)安排,学院(学部)安排后通知学生。
4 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4月9日可以打印重修学生名单。
附件:2008-2009(2)学期重修公共课上课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