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2)学期重修课上课安排的通知

2009年04月07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

根据《2008-2009(2)学期教务处教务科工作日程》,本学期重修课程上课安排如下:

1 各学院(学部)通知学生本学期重修公共课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见附件)。

2 本学期开设重修公共课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抓紧时间安排任课教师,并通知任课教师根据重修公共课上课时间表提前做好上课准备。

3 重修专业课的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任课教师由本学院(学部)安排,学院(学部)安排后通知学生。

4 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49日可以打印重修学生名单。

附件:2008-2009(2)学期重修公共课上课时间表

教务处

200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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