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2)选课通知

2007年12月27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2007-20081)学期教务处教务科工作日程安排和工作进程,

2007-20082选课时间定为20081714,具体安排如下:

1、根据《延边大学学则》的有关规定,对无故未交学费的学生(见附件)

取消2007-20082)选课资格。各学院务必在20071229前,

通知本人并要求本人签字。

2、各学院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书,在200817通知学生下学期应该

上那些课程,保证学生选课顺利进行。

3、校部区需要集体选课的学院,在选课开始之前把具体安排上报教务处。

外部校区自行安排。

附件:校部区取消选课资格学生名单下载 朝韩学院 法学院 工学院
理学院 经管学院 汉语言学院 人文学院 师范学院 体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教务处

20071227

上一条:延边大学2007年度教学奖励名单 下一条:关于组织上报学生创新实践课题阶段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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