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农村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解决农村教师匮乏和整体素质偏低问题是加快农村教育发展,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重中之重。教育部已从2004年开始实施 “农村高中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鼓励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县”)高中任教(具体政策见教育部教师函[2004]1 号和教学厅[2005]9号文件)。由于这两年工作启动时间与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的最佳时间不对应,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为此,我省将这项工作做出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扩大接受毕业生的单位范围。从明年起,接受毕业生的单位将从“扶贫县”扩大到我省40个县(市)的高中学校。
二、提前启动工作时间。前两年都是在当年的六月份开始,从明年开始,这项工作,将提前到前一年的下半年开始启动,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活动同步。
三、工作程序。每年十月一日前,需要师资的各县市将下一年度需要的人数分学科统计上报到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师范处将情况汇总后发给具备推荐资格的高校。高校要在应届毕业生中作好这项工作的宣传动员,然后组织具有报名资格的学生根据各县(市)高中的师资需求,填报自己的志愿。教育厅协调,推荐生要到填报志愿的学校去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推荐生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洽谈,彼此满意即可签订协议书。高校应该将这项工作纳入毕业生就业计划,用人单位应该纳入用人计划。
四、工作要求
1.推荐生就业后,进入正式教师编制,享受正式教师待遇。因此,各县(市)向教育厅上报的用人计划,必须得到县(市)政府的认可。
2.报名学生到校教务处(综合楼2楼)教务科报名,填写《2006年为农村高中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
3.需要的表格和有关文件可以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教务处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2006年吉林省农村各县(市)高中所需师资情况调查表
2.2005年为农村高中培养教育硕士师资招生简章(2006年的未定,请参考2005年的招生简章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