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
2008—2009学年第2学期的课堂教学已进入期中阶段。为了检查本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及紧密围绕学校校风建设年的中心工作,及时发现每个教学阶段和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节和修正,保证本学期各教学环节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延边大学教学检查管理办法》和《延边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建设的实施方案》,从2009年5月4日—29日各学院(直属教研部)自行进行全面教学大检查,现对本次教学检查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工作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以学院和教研部为单位,由各学院、各部门主管教学的领导亲自负责组织安排。教学检查小组成员包括督导组、教务处、学工办组成,教研部自己组织专家进行自查,教学检查小组名单上报校教务处(检查人员的具体职责分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管理规范化情况及课堂教学纪律情况、考务管理规范情况等。
(一)课堂教学:
1、教学计划、开课任务书、教学进度等执行情况。
2、调整教学计划、调整任课教员、调整上课地点等审批表的存档情况。
3、教案、教学大纲、点名册、平时成绩(作业、实习报告、实验报告)、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点击率等方面。
4、采取随机听课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课堂教学检查,全面了解课堂的教学情况。如:教师课前教学准备(备课、教案)、课堂教学效果、课堂教学纪律等情况。
5、学生的出勤和迟到情况,并统计本学期学生旷课情况,上报学生处做相应的处分。
(二)上学期期末试卷检查
命题、评卷与评分、考场安排、监考安排等工作,严格按照《延边大学考务管理规定》和《延边大学考场规则》执行。考试结束后组织专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严重违反规定者,根据《延边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教研部制订上述工作的检查方案。
(二)检查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将问题作详细的记录,同时将问题反馈到有关单位。
(三)本次教学检查后,以学院、教研部为单位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2009年6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
作为本学期的重点工作之一,期中教学检查将直接关系本学期的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运行,为此,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教 务 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