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处、室:
根据延大教发[2007]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校级、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落实近日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电话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再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结题范围:2003年以来承担校级、省级教研课题(不含2006年批准立项的省级课题),均已达到或超过了研究期限,均须结题。
2、校级课题结题要求:申报校级课题结题,课题主持人需填写《延边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审批书》及结题报告、专家鉴定意见等相关材料(一式六份,含电子版,见附件)。
3、省级一般课题结题要求:课题主持人需下载填报《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验收书》(见附件)、专家验收意见、结题报告等(一式六份,含电子版),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省教育厅不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结题验收。
4、省级重点课题结题要求:课题主持人需下载填报《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验收书》(见附件)、专家验收意见、结题报告等(一式六份,含电子版),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其结题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结题验收,通过验收的课题,方可结题。
二、上报时间
1、由所在学院(学部)或部统一汇总后,2008年6月20日前报到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不按时履行结题的主持人,不在受理其申报的校级、省级或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材料。
附件:教研课题结题相关材料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