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自编教材出版计划的通知

2008年12月01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

为了加强自编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工作,提高自编教材

质量, 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现把2009年度自编教材出版工作的/data/upload/uL28rHtuPExo7rR07HftPPRp70=_CnnpL3.doc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无国家统编教材和其它教材来源的课程, 可申请编写教

材,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习题集和参考书。

2、自编教材编写者应是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和正、 副教授,

在特殊情况下, 承担某门课程教学任务五年以上的讲师, 可独立

编写该课程的教材。

3、需要用自编教材的课程, 须以教研室名义提出教材申请,

所属院、 系学术委员会通过后, 填写 “自编教材撰写申请表”

并附上编写大纲,上报到自编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教材中心)

4、自编教材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各院、 系上报的 “自编教

材撰写申请表”的内容,拟定教材编写,出版计划,并把计划提

交自编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

5、自编教材编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经学校自编教材编审

委员会审定的自编教材编写,出版计划。

6、需公开出版,发行的自编教材,需经学校自编教材编审委

员会质量评议。如编审委员会认为,因质量不高不宜公开出版的

教材,只能在校内使用。

7、申报时间:121--1214

地点:延边大学教材中心

联系电话:2732075

附件表格1:延边大学教材撰写申请表

附件表格2:自编教材同行专家推介表

延边大学教务处

2007121

上一条:关于参加第五届全国高校计算机课件评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05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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