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教发[2005]34号
关于申报2006年自编教材出版计划的通知
各院(部)教学管理部门、直属教研部:
为了加强自编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工作,提高自编教材质量, 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现把2006年度自编教材出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无国家统编教材和其它教材来源的课程, 可申请编写教材,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指导书、习题集和参考书。
2、自编教材编写者应是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和正、 副教授,在特殊情况下, 承担某门课程教学任务五年以上的讲师, 可独立编写该课程的教材。
3、需要用自编教材的课程, 须以专业名义提出教材申请,所属院学术委员会通过后, 填写 “自编教材撰写申请表”并附上编写大纲,上报到学校自编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教材中心)。
4、自编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院上报的 “自编教材撰写申请表”的内容,拟定教材编写,出版计划,并把计划提交自编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
5、自编教材编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经学校自编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自编教材编写,出版计划。
6、需公开出版,发行的自编教材,需经学校自编教材编审委员会质量评议。如编审委员会认为,因质量不高不宜公开出版的教材,只能在校内使用。
7、申报时间:12月6日--12月30日
地点:延边大学教材中心
联系电话:2732075
联系人:郑玉兰
延边大学教务处
2005年12月6日
附件:1.延边大学教材撰写申请表
2.自编教材同行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