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教学部门:
为了更好的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吉教高字【2005】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学校又于5月2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对《实施意见》的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吉教高字【2005】10号)和延边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的实施意见》(延大校发【2005】133号),深刻领会两个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实施办法,于2005年6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教 务 处
200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