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级大类招生班分流专业的通知

2009年05月14日 00:00  点击:[]

为了整合教育资源,打通相近专业基础课,我校采取了构筑前期趋同、后期分流的分段培养模式。2007年对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药学类等9个二级类专业进行试点,按类招生,培养两年后根据社会需要实现自主分流,实施宽口径复合培养,促进了老专业改造。2007级大类招生的学生已完成前期培养,后期分流方案规定如下:

1条:分专业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分专业的原则。

2条:分流班级人数不准少于40人,首先以本人的志愿优先

原则,志愿人数少于40人的采取按前三个学期的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硬分流专业。

3条:部分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特点,参考民族比例、外语

水平等其他因素。

4条:不服从分流,成绩或条件未达到标准者可以重读下一年级。

望各学院根据上述规定,在522日前完成分流工作,并将分流结果,按要求上报校教务处。

教务处

200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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