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
现将《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号)的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务处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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