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延边大学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管理实施方案》(延大校发[1999]15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02年6月确定的第二批“251”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的内容参照《学科(术)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考核登记表》的栏目归纳总结。“251”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青年学术骨干由学院进行考核验收并把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考核登记表》由培养对象本人认真填写(一式二份),并报相关佐证材料一份(包括2002年1月以来的立项及成果复印件,并提供第一作者出版或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的成果或论文)。
《考核登记表》要由主管学院评议、主管院长签字后,各学院教务处统一上报校教务处。学院对培养人考核后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评议,其标准请参照《管理实施方案》。
此次考核验收材料的上报时间为2004年12月30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考核验收工作。
申报地点: 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电话: 2732314 联 系 人: 姜 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