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和2006年以前省级教研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08年03月25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学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实际,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08年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和2006年以前我校省级教研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选题范围

(1)申报人应参考《200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参考项目指南》(附件2)进行选题,也可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具体设计题目。

(2)选题不能与我校承担的前两期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复。

2、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同一人主持研究的课题只能是1项、主持和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同一个课题主持和参与研究人员总数原则上为35人。

(3)已申报2008年校级教研课题,符合本次课题申报选题范围的课题,可直接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

(4)对主持2006年以前(不含2006)校级、省级教研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予考虑本次申报。

3、课题申报材料

申报课题以本部门为单位组织推荐。课题申报者须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附件3,含电子版)、并提供申报课题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学院(学部)要提供《2008年高等教育教学研究申报推荐课题汇总表》1份(附件4,含电子版)。

4、课题申报时间

校教务处受理申报推荐课题。

截至日期:200842122

联系人:南红花;联系电话:2732314 E-Mail:hhnan@ybu.edu.cn

二、结题要求

1、校级课题结题要求:

校级在研课题的结题,课题主持人需填写《延边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一式两份(附件5,含电子版)并附结题报告、专家鉴定意见、经费使用卡等相关材料,于41516日交到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审核合格,将颁发结题证书。

2、省级一般课题结题要求:

申报省级课题结题,课题主持人需下载填报《吉林省高等教育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验收书》(附件6,一式三份),附专家验收意见、结题报告、结题所需要的原始材料、研究成果复印件等,于41516日报到教务处初审,学校再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

3、省级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省级重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结题专家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专家集中进行。学院(学部)要统计2004年以来本部门承担的省级教改课题名单(附件7,含电子版)以及2006年预期结题验收的省级重点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名单,并将统计表(附件8,含电子版)于415-16日报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确定具体结题专家验收时间。

相关附件(下载)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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