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充分拓展信息技术环境功能,有效地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深层次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吉林省教育厅决定于2008年9月继续组织每两年一次的高校教育技术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凡是2006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间完成且已应用于高校教学实践的、尚未参加省部级以上成果评审奖励的高等院校教育技术成果。
二、成果分类
1、网络教学资源
(1)教学资源:知识库、认知库、课件库和案例库。
(2)网络课程。
(3)教学资源管理与评价系统。
2、多媒体课件
(1)单机版多媒体课件。
(2)网络版多媒体课件。
3、影视教材
4、研究论文:围绕教育信息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立项的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所形成的研究论文和专题报告。
三、评定标准
按照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价规范》(附件三)执行。
四、评奖办法
评奖采取项目成果人申请、专家和所在学校推荐、省专家组评审及省教育厅审定的办法进行。
1、专家推荐
申报的每一个项目应有不少于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一名专业学科专家、一名教育技术学科专家)书面推荐。专家的推荐意见应包括:项目的教育性、教学效果和推广价值等。
2、学校推荐
根据项目成果人申报和专家推荐意见,学校经初审后择优推荐。
3、省专家评审
由省教育厅聘请熟悉教育信息化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学科专家组成省评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提出获奖项目建议名单。
4、省教育厅审定
省教育厅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进行综合审定,确定获奖项目及其等级。省教育技术成果评奖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颁发获奖证书。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教学单位于6月26日前将参评项目软件(CDROM光盘)、论文(A4打印稿和CDROM光盘)、填写好的《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参评申报书》和《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各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综合科。
联系人:崔华;联系电话: 2732614。
附件1:《教育技术成果申报表》文件下载
附件2:《教育技术成果专家推荐意见书》文件下载
附件3:《吉林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成果评价规范》文件下载
教务处
二OO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