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院(学部):
为了加强2006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切实纠正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要求各院(学部)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认真组织一次自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设计),要取消其答辩资格,限期进行修改。符合答辩要求后,再允许其申请答辩。为了做好自查工作,根据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本次自查将着重检查以下九项符合情况,其中有1项不符则该毕业论文(设计)为不合格。
1、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一人一题;
2、 指导教师必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书;
3、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选题原则,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4、 毕业论文(设计)要难易适中,工作量适中;
5、 毕业论文(设计)应有一定程度的创新;
6、 毕业论文(设计)篇幅(正文)应达到7000—10000字;
7、 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延边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标准》要求;
8、 参考文献文科10篇以上,理科5篇以上、其中含1篇外文文献;
9、 指导教师必须写出明确的评语。
各院(学部)应明确自查责任人,并建立自查记录,详细标明各个项目符合或不符合结论,以严肃自查环节管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的毕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学校将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单位进行表彰,并把表彰活动固定为每年开展一次。希望各院(学部)认真组织自查,并把自查的结果汇总表和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教务处。
教务处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