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新生研讨课实施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生研讨课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主讲教师:我校在职教授。根据课程要求,一门课程一般由一位主讲教师讲授。如因开课需要,也可多人合作开设,但一门课主讲教师不得超过3人。
2.课程目标:引导新生适应大学学习与生活;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启发新生学习兴趣;在合作精神、批判思维、交流表达等方面对新生进行综合培养,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
3.育人目标: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融入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品德修养、职业素养、奋斗精神等思政教育元素,坚定新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4.课程内容:按照“少而精”的原则,选取符合新生特点、难度适中、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鼓励设置能体现中国特色、中国智慧、中国价值或反映学科研究最新进展的选题。鼓励交叉学科选题,深入浅出,注重实效。教学重点放在启发思想、传授方法上。
5.教学方式:以探究式、研讨式教学方法为主,在主讲教师主导下,围绕师生共同感兴趣的选题开展讨论。根据教学需要,可安排实验实训、走访参观、社会调查等教学活动。
6.考核方式:以综合考核、形成性评价为主,平时成绩不低于总成绩的50%。
7.开课校区:新生研讨课在延吉校区和珲春校区同时实施。鼓励主讲教师申请在珲春校区开课,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放宽课程评审要求。
二、申报、评审及实施
1.申报:由主讲教师申报,经学院初审后,择优推荐至教务处;也可由学院选定课程与主讲教师后,推荐至教务处。
2.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
3.实施:立项课程,将面向2023级新生于秋季学期正式授课。班级规模不宜超过30人。
三、配套政策
1.新生研讨课建设期为三年。对立项课程,学校给予每门课程1万元建设经费,分三年拨付。相关学院对立项课程应给予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学院提供适当的配套经费。
2.学校大力支持各学科领域的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并在教学工作量等方面给予倾斜,即开课第一年学校给予双倍教学工作量,第二年起增加0.3系数的教学工作量。
四、材料要求
1.主讲教师填写《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供宣传用课程简介(附件4)。
2.学院填写《申报新生研讨课汇总表》(附件3)。学院需对申报材料把关审核。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
课程名称、课程简介、研讨内容(选题)应具有启发性与趣味性,可适当参考《2022年新生研讨课选课指南》(附件5)。
截止时间:2022年4月17日;
受理部门:教务处课程建设科(求真楼221室)
邮箱:tangwan@ybu.edu.cn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273-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