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延边大学关于2019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说明》,各师范类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基本结束。现根据工作日程安排及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修订依据
1.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年版)
2.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二、修订范围
1.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所有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多元方向培养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2.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按照新修订师范类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撰课程教学大纲。
3.独立设置实验课以及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实训),均要编写教学大纲。非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含实验、实习实训),其教学内容应在理论课教学大纲中具体体现。
三、编撰要求
1.各类课程均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在教学大纲中具体体现毕业要求与课程目标达成、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达成。
各类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参见相关附件。
2.教学大纲编撰,以课程开课单位为主要组织者进行修订: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修订和审定。
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由学校负责单独编印成册。
(2)大类公共课程,由学院负责组织大类内各专业共同讨论确定课程内容后以教研室为单位编撰。
3.跨学院课程(如大学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等)和教师教育类课程,由开课学院和授课学院共同讨论后确定课程内容,由开课学院负责编撰和审核。
4.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多元方向培养课程(专业公共选修课程、师范方向课程、学术方向课程、就业方向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由学院组织,专业具体落实。
5.教学大纲应文字清楚、意义明确、术语及定义准确、体例规范。
四、时间安排
自发通知之日起,相关学院布置教学大纲的编撰工作:
2月28日为止:学院组织编撰教学大纲,完成初稿;专业(教研室)初审,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
3月15日为止:学院审核确定,并由学院将教学大纲编印成册,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付诸实施。
五、工作要求与程序
1.学院负责布置和把关审核,专业/教研室具体落实。
2.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到认真细致、积极主动,特别是跨学院开设的课程,开课学院和授课学院应相互协调和配合。
3.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221室)
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联系人:吕老师;电话:273-2314。
师范类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是指导教师课堂教学的法规性文件,是培养方案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教师组织教学、选用和编写教材、管理部门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和管理,以及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次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附件:
1.理论课(含理论+实践)教学大纲基本内容与格式(附参考模板)
2.独立设置实验课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与格式(附参考模板)
3.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与格式(附参考模板)
4.学院编排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教 务 处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