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延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15日 19:50  点击:[]

延大教发〔2019〕28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加强我校“金课”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主动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终身学习的需求,现根据《延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要求,组织开展延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立项数量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须是32学时或以上的我校本科课程。

2.重点支持充分展现我校特色和学科优势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等申报校级在线开放课程。

3.申报课程须符合网络授课特点,选题要适当,内容要完整,以章节为模块,按知识点分专题形式呈现,要凝聚精华,引人入胜。

4.申报课程已具备较完整的教学资源,包括规范的课程介绍、教学大纲、电子教案、课件和较为系统的单元练习题库、作业题、讨论题等,能够在指定的网络课程平台上供我校师生及其他高校师生学习和使用。

教学内容要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内容要具有科学性,能够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

5.课程主讲教师须是我校在职教师。要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善于与学生互动,授课语言要生动准确,要充分展现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吸引更多的学习者自愿完成课程学习。

主讲教师要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尽量注明出处,要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

6.课程组结构要合理,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课程组成员愿意从事网络教学与研究,负责组织网络课程教学和管理,积极开展在线学习辅导和考核。

原则上一门在线开放课程安排一名助教,协助本课程教学活动。

7.申报课程要确保课程内容和教育活动无政治性问题,确保其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立项数量

2019年,学校预立项15门左右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并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从校级在线开放课程中遴选推荐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评审

1.学院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本学院申报课程进行初审。可先建先试,逐步推广。

2.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重点查看申报课程的教学资源目录,教学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建设与思路、教学资源后续建设规划及相关附件等。

3.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从校级立项课程中择优推荐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学校不单独组织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与遴选工作。

三、课程应用及成果所有权

1.学校将引进国内网络课程制作团队,对立项课程进行全面录制和编辑。课程录制后,经学校审核同意,在公开在线学习互动教育平台上线,供广大师生学习和使用。

2.凡在我校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其成果所有权由学校和立项者共同拥有,并向我校师生免费开放学习和使用。

四、经费支持

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立项建设课程给予经费、教学工作量等方面的相应支持。学校承担课程拍摄和制作等所需费用。

五、工作安排

1. 7月15日:学院组织申报,并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

2.7月19日:学院统一提交申报材料。

3.7月20日-23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

六、材料要求

1.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2)和《延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4),均一式两份.

2.课程所在学院填写《推荐课程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材料受理部门: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2732314;

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电子版命名格式:课程负责人-课程名称

附件: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

2.课程数据信息表

3.推荐课程汇总表

4.延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

5.延边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实施办法

教 务 处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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