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教发〔2020〕31号
各学院: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给本科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教育部办公厅于2020年增加一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集中备案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情况及支撑学科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相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已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均可申报,且具有坚实的学科支撑,有足够的师资队伍;
2.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
3.鼓励国家级一流学科或学校“1158+”学科支撑专业申报;
4.重点支持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等相关领域的专业申报(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与招生培养
(一)申报程序
1.由申请专业填报《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2),学院初审后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对申报专业近三年毕业情况、就业率、生师比、专业建设情况等进行审查;
3.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申报材料,同时给予审议意见;
4.学校学位授予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议,提交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专业,由教育部备案后,纳入到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计划内。
(二)招生与培养
1.招生计划。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单列招生计划,不占有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第二学士学位由申报专业自行确定招生计划数。
2.招生对象。主要招收高校当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3.招生原则。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陆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学生培养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籍管理系统。
(2)申报专业要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5.毕业资格审查
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科学研判。各学院要围绕本专业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可行性、必要性及人才培养需求、人才培养质量、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等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调研,要通过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后进行申报。
2.按时报送、保质保量。请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关注系统报送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开展、精心组织实施。
四、工作联系
请各学院于6月5日下班前将附件2、3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yk@ybu.edu.cn。
联系人:教研科 吕老师; 联系电话:2732314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设置申请表
3.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