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全省高等教育本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整顿本科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学风、考风,学校决定对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期末考试检查工作,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教育理念,进一步强化教学运行管理,全面加强考风考纪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学校抓本科教学、领导重视本科教学、教授参与本科教学的良好局面。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检查内容为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考试秩序、试题试卷、违纪处理等情况。检查范围包括各学院、珲春校区、直属教研部等教学单位。
三、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学院成立本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对本学院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二)学校检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校督导组将对全校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课程等的考试全过程以及试题试卷的规范性进行抽查。教务处、学工部(处)、各学院抽调老师组织巡考队,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巡视。
(三)高校互查: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全省本科高校期末考试互查工作的通知》,从1月2日起,各高校按照教育厅总体部署,组建检查组对互派高校期末考试情况进行集中互查。
(四)省厅抽查:省教育厅领导带队,组成期末考试检查专项工作组,对各高校期末考试组织情况、考风考纪纪律执行情况、试题试卷评阅管理情况以及互派互查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诚信意识。各学院须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强化诚信意识,杜绝教师徇私、学生舞弊等现象,营造诚信、严谨、规范、有序的考试氛围,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
(二)严肃考场纪律。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备考、诚信考试、杜绝舞弊现象。监考教师应认真阅读《监考须知》,做到尽职到位、严格监考,发现考生有违纪和作弊行为,按规定及时做出处理,维护良好的考场秩序。
(三)规范试题试卷。各学院应做好考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要求专业(教研室)严格按照《延边大学考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行考试命题、试卷印刷、判卷和成绩分析、成绩录入和试卷存档等工作,对考试前后及过程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附件1.监考须知
2.考生须知
延边大学教务处
延边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2月29日